2015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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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兒子(12年8月生)能夠在2015年順利進入機關幼兒園或附小幼兒園,不得不搬回老公家的老房子居住(98年建的)。但之前出租了六七年,大家都知道一般出租過的房屋收回來基本報廢了。所以和老公決定重新改造。。老公把這個權(quán)利交給我了,我很開心,但是他又說只能拿出三萬改造,其他錢得留給兒子以及其他事件。好吧,為了兒子我忍了三萬就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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