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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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過程中真的會有許多不愉快,合同簽訂的時候一定要將內容詳細寫清楚。本來我們是二手房全部打掉重裝,當初有個窗戶翻新的項目收了一千多,最后幾乎什么事都沒做,錢照樣一分不少。工期不斷延誤,合同上簽訂6月30日就要驗收,到七月底還有一些項目沒有完善,因為急著入住,不想再拖延了,打算后續自己再花錢找人做。最后結算的時候,根本沒法談,最后我們居然還倒貼了部分錢款,公公婆婆認為入住新房是開心的事,也就把錢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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