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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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約了幾家設計公司到工地,很不好意思的是沒有辦法分別表達我對他們的敬意,因為我只能聘用他們中間的一家,所以對將來落選商家表示歉意。大概這個周五前就能夠得到設計師們對初步設計方案和報價了。
老婆說一定要實用+便宜,這兩個是不是會有一些矛盾?實用的東西能很便宜嗎?可是可是房子啊,會壞掉,會賣掉,能帶走的能拿走的是能換成錢的,可能真不能在裝修上投入很多,銷售說把錢貼在墻上,有意思嗎!有道理啊。
隨便說說你的想法,或者有什么問題?和大家一起探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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