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木
2017年06月11日
本文屬于“[昵稱被屏蔽]”所有,轉載請先聯系
今天早上在管理處人員陪同下A棟11C業主授權租客與我見面協商漏水事宜;先在10C確認了漏水事實,原因是樓上防水層漏水;隨后管理處電工電話物業主任,基本確認解決方法是:業主委托租客執行維修,管理處監督;維修費用為11C承擔自己家里的的,我做為樓下受損者,自行負責樓下天花吊頂的修理;11C在本月(6月)完成修理,我可不要求任何賠償;如不能完成,我有權訴至法院,要求自發生日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賠償。
剛才又接到物業電話,11C維修方?己定,重做衛生間防水層;但因下周有老人家來住幾天,所以6.19才能開工維修。我同意這個安排。
衛生天花和浴室柜這下要至月底才能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