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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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裝修公司了,在我的堅持下,就承重柱的問題引起的設計變更導致的減項問題和裝修公司簽訂了一份合同補充協(xié)議,裝修公司承諾退回差價。
按該裝修公司原有的‘公司規(guī)定’,項目的減項必須用增項來補。但是實際操作中,項目經(jīng)理他爸多次以各種理由增加項目收費,但都是走私賬,和裝修公司無關。因此,我無法明確哪些增項最后可以用于抵消設計變更引起的減項。
隨便說說你的想法,或者有什么問題?和大家一起探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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