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22
實木復合地板和強化木地板(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國家標準已于2000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制訂、修訂和貫徹招待標準,是標準化活動中互相聯系又相互制止的兩個最基本工作環節。標準化所預期達到的目的和作用,都應是通過制訂、修訂和貫徹實施標準來實現的。制訂出一項先進合理的技術標準,就為取得最佳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經濟效益提供了前提條件,而標準的貫徹實施則可以把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運用到生產中去轉化為直接的生產力。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國家標準實施一個月,恰逢《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開始施行,因此引起了中國境內從事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因此國家標準的出臺,勢必也引起向中國出口浸漬低層壓木質地板的國外生產企業的關心和重視。中國地方各級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也會加強對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兩個國家標準的實施闡釋一下大家關心的幾個問題。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生產者應當對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
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條款作出的了具權威性的進一步解釋。對第二十六條提出的三項要求解釋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安全、衛生標準的產品,都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因此生產者必須執行,其產品是必須達到這些標準的要求……。這也是生產者保證產品質量的一項重要擔保義務。這里所說的不合理的危險,是相對合理的危險而言的”。“如產品質量沒有達到其基本的使用性能要求,存在瑕疵,生產者又未對此作出說明,則應當承擔產品質量責任。這里所說的瑕疵是指產品存在不符合規定或者通用的質量規格、影響使用效果的情況……。對瑕疵產品已經明示的,生產者仍可以銷售。”“當生產者在其產品上或包裝上說明該產品采用的標準時,這便說明生產者已作出保證,保證該產品的質量和性能符合該標準的要求:當生產者在產品的說明中標明了產品的功能、效用、保質期、質量等級等質量狀況時,這就成了生產者的一項保證,證明該產品的質量狀況達到了說明的情形。同樣當生產者以實物樣品的質量。如果生產者生產的產品質量不符合以上的明示擔保,應該依法承擔責任。”針對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這兩種產品的生產者的質量責任,想補充如下意見:這兩種產品的國家標準均為推薦性標準。生產者采用其他標準,都應在產品或包裝上,合同或其他質量文件上作出明示擔保。根據中國《標準化法》的規定,推薦性標準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國家鼓勵企業自愿采用,但一旦決定采用,則要認真執行。推薦性標準只是給企業指出了社會對質量需求的大方向,并不能保證用戶和消費者一定選用這一標準作為交換的技術依據。因此企業在采用推薦性標準時。必須針對市場對產品質量需求的變化,及時調整本企業選用的推薦性標準。在這一情況下,企業應當制訂嚴于國家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并在企業內部執行,以提高本企業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都有甲醛釋放問題,與人體健康有關。原來建議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兩個國家標準中有關甲醛釋放量的規定作為強制性的條文,后來,標準化管理部門考慮在推薦性標準中加入強制性條文,有一定難度而沒有實行。現經標準化管理部門批準,人造板產品甲醛釋放量的強制性標準正在制訂之中,是由國家人造成板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多年來一直是中國人造板產品中甲醛釋放量整體水平最好的產品之一。但最近一段時間,我們已多次檢測到大于40mg/100g(穿孔法)的強化木地板樣品。在北京市場上還多次發現表面耐磨轉數僅有50轉達或100轉的“強化木地板”。強化木地板市場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的現象有發展擴大的趨勢,希望引起待業的警惕。
二、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國家標準都是首次制定,肯定會有不完善之處,在實施過程中會發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有待以后修訂標準時加以改正和完善。前面我們已說明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即是把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運用到生產中去并轉化為直接的生產力。標準是否先進合理,對整個行業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兩項標準的實施得到了全行業的普遍關注,社會上也引起了很大影響。這兩項標準的制訂雖然時間較短,但準備工作做得扎實細致,國內外技術資料分析比較全面客觀,國內外實物樣品的收集和檢測驗證工作量等都大大超過了以往其它人造板產品標準制訂時的規模,并在標準審定會上廣泛征求了意見。因此我們認為這兩項標準客觀地反映了行業的整體水平,與國外同類產品相比牌同等水平,與國外同類產品相比處于同等水平,重要的質量指標也達到了國外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下面就幾個質檢(工作中)問題希望引起大家注意:
1、強化木地板的含水率。由于中國幅員遼闊,氣候差異很大,因此含水率的變異幅度也較大。北京地區在大部分時間里測定強化木地板的含水率通常在5%以下,但今年8月中,下旬是多雨季節,強化木地板的含水率測定大都在5-7%,這是完全正常的現象,但個別企業在合同中把含水率定位在5%以下,給自己造成了很大困難。希望大家引起注意,其實這類問題的出現是無關緊要的。
2、強化木地板的表面耐磨轉數問題。國內外測定耐磨轉數的儀器是相同的,技術參數也是一致的,如果不同的檢驗機構出現檢測結果差異很大的現象,其因可能有二;一是終點的判定不一致,二是使用了不同型號的砂紙條。當然也有文章認為耐磨檢驗實際上是一種破壞性檢驗,出現初始破損點的概率,各個試件都不相同,因此重現性較差。根據我們檢驗統計的結果,強化木地板表面耐磨轉數的檢驗還是有比較好的再現性的。因此,出現耐磨轉靈敏較大差異時,主要原因應考慮是否是綹的判定不一致或使用了不同型號的砂紙條,并請大家重視砂紙條本身的檢驗,保證使用檢驗合格的砂紙條。3、強化木地板的靜曲強度指標的規定是通過大量試驗驗證的結果而定的,通常不會出現問題,最近出現個別樣品,其他質量指標都很好,但靜曲強度達不到要求,可能的原因是忽視了平衡紙的質量。大家都清楚,在測定靜曲強度時平衡紙產生的應力最大,如果平衡紙質量差,是會影響檢驗結果的。
4、實木復合地板的浸漬剝離檢驗要求水溫為70oC±3oC,該項質量要求是非常高的。與國外同類產品標準相比,也是要求最高的。這一點生產膠粘劑的企業很清楚,希望實木復合地板生產企業也要引起充分的重視。我們在標準審定會上提出了幾個方案供選擇,最后選擇定下的是現在實施的檢驗方法。
5、甲醛釋放量問題。根據大量實物樣品的測定,國內強化木地板和實木復合地板兩個產品的質量水平的起點很高,甲醛釋放量完全能達到規定的指標要求。但近期由于市場競爭加劇,出現了一批規模較小的強化木地板加工廠,他們為了降低成本,使用甲醛釋放量較高的中密度纖維板作為地板基材,希望引起全行業的重視。我們正在制定強制性的人造板甲醛釋放量標準,正式實施后將依法加以制止。
6、兩個標準的外觀質量檢驗規格尺寸檢驗均施采用二次抽樣方案,這是考慮到這兩種產品的整體質量水平比其他人造板產品高,這是為了降低抽樣數、降低檢驗成本而采用的。雖然采用二次抽樣方案,但通常情況下只要進行第一次抽樣即能作出判斷。
7、兩項標準都規定生產企業要提供中文的安裝和使用說明,這其實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形式,希望予以充分的理解。
上述內容來自用戶自行上傳或互聯網,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zxcq@corp.to8to.com 。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