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對于那些不了解“行情”的裝修小白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就會很可能遭遇到“霸王條款”。撫順裝修小編歸納了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來幫撫順住宅裝修簽我們規避風險。
裝修這件事,很多人看似特別容易,不就是找家好的裝修公司,買好的裝修材料,再請個合適的裝修施工隊,這裝修不就迎刃而解了?但是很多人沒想到的是裝修中涉及了很多事項,對于那些不了解“行情”的裝修小白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就會很可能遭遇到“霸王條款”。撫順裝修小編歸納了裝修合同中常見的“霸王條款”,來幫我們規避風險。
1、裝修保修期縮水
我們看到有大部分裝修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籠統寫成保修1年或2年。
按照我國國家相關規定,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2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為五年。對于那些沒有明確保修期或保修期縮短的情況,業主可以提出并協商更改。
2、裝修公司逃避保修責任
得知有的裝修公司單方規定,消費者在多少天內未結清工程款,將失去免費保修資格。
按照相關規定,裝修方沒有在規定時間收到工程款,可通過合法途徑維權,對于單方規定的“不予免費保修”則無法律效力。建議業主在簽訂裝修合同之前就與裝修施工方協商,把相關事項寫明。
3、轉嫁納稅義務
有的合同規定,如果消費者索要發票,就要承擔稅額。
業主有權索取發票,而且也提倡以發票作為維權依據。發票產生的稅收是企業應承擔的義務,制定上述合同條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稅的嫌疑。
4、增加額外條款
在裝修合同規定,裝修施工過程中業主減少施工項目,需支付該項目減項費,或者規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擁有使用房屋的權利等條款。
裝修施工中如果業主要求要減少施工項目,我們就應該按照實際情況(施工方已經付出的勞動)收取減項費,在簽訂裝修合同前就應對這些細則協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對房屋施工的權力,無房屋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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