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布,報告顯示,全國住房公積金的平均使用率為66.7%,其中重慶使用率最高,達到了95.38%,山西省使用率最低,僅為24.66%。此外,東部沿海省份的使用率普遍高于中西部內陸地區。衡陽作為三線城市,衡陽住房公積金使用率較低,這與其提取較難有直接關系。
今年以來,地方政府為了提振經濟,改善房地產市場冷清的局面,調整了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讓“沉睡”的住房公積金不再只在賬上,使得職工可以確實享受公積金福利,實現改善住房條件的期望。下面小編就來梳理一下衡陽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政策變動情況。
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調整
職工在2010年7月1日后購買、建造、翻修自住房,可以憑借其房產證提取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公積金次數不限,提取總額度不得超過總房款。總房款為房屋款、契稅、房屋維修基金、物業費、車位或車庫費總和。
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可以提取公積金來支付物業管理費,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額度為近十二個月以來買房的物業費總和。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以提取直系親屬的公積金一次,提取額度最高為購房總價款。
職工在與勞動單位解除用人關系之后,可以提取自己賬戶內的公積金。
租住房屋的職工可以提取公積金來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租房的職工可提取額度為房租全額,而租住商品房的職工提取額度最高為1000元,不得超過每月實際房租。
住房公積金最大的變化無疑是可貸可取,職工在提取公積金后,仍可以申請同一套房子的貸款要求。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推進
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地區購買自住房的,可以在購房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傳說中的異地公積金貸款啟動,并且湖南省內公積金繳存互認。職工公積金貸款申請最高額度由40萬提升至50萬,購房貸款的首套房認定標準改變。
總之,衡陽住房公積金運用率較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運用率僅為46.76%。四十多億元的公積金“沉睡”在賬面上,通過放寬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有利于盤活這部分資金,同時激活職工的購房熱情,降低開發商的庫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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