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19
在電視劇中,我們總會看到這樣一個狗血的場景。要么是同父異母的兄弟為了搶遺產,在遺囑上想盡辦法動手腳。要么就是惡毒的沒進門的后媽,為了讓遺產不至于都留給了別人,而在遺囑人立遺囑前,將其害死。其實,現實生活中的遺囑成立并不是這么簡單的事,它是需要一定的條件才可以成立的,并且遺囑有很多不同的方式,所以成立的條件也是不一樣的。今天,就讓我們看看遺囑成立的條件有哪些吧!
遺囑成立的基本條件
1.遺囑人必須是神志清楚的狀態下,有一個好的遺囑能力,并且是在沒有任何威脅下,立下的自己真實表達的遺囑。
2.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的私有財產,并且遺囑不得侵害社會利益以及功德。并且遺囑人不得不將財產分配給沒有生活來源也沒有勞動能力的后代。
不同形式額遺囑有效的條件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親自辦理。并且要形成公證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自己到戶口所在地區申請,也不能讓其他人代替。并且遺囑人想要改變或者撤銷原來的遺囑,也必須經由辦理的公證機關。
2.自書遺囑:也就是自己親筆寫下的遺囑,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必須是遺囑人親自書寫,有遺囑人的簽名,并且要標注準確的日期。
3.代書遺囑:根據法律規定,代書遺囑必須是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并且由其中一人代替書寫,寫完后要有其他所有見證人以及遺囑人的簽名,并且標注年、月、日。
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也是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且可以用書面記錄或者錄音記錄下立遺囑的過程,在錄音遺囑完成后,要立馬將遺囑封存,并且見證人要簽名,也要標注年、月、日。
5.口頭遺囑:在普通的家庭中,這種遺囑都是比較常見的。一般都是在遺囑人病危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立下的遺囑。但是在遺囑人病情減緩,能夠采用其他形式立遺囑時,口頭遺囑失效。
那么立遺囑的形式就是這幾種了,基本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有參與到立遺囑的這一天。所以這些相關的知識,我們還是應該配備一點的,并不是說為了去爭搶遺囑,而是保護家人的權益。我想每一個遺囑人都不想自己的兒女因為留下的遺產大打出手,所以立一個有效的遺囑時最好的。
上述內容來自用戶自行上傳或互聯網,如有版權問題,請聯系zxcq@corp.to8to.com 。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