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本篇介紹的是天津是目前裝修公司使用最為廣泛的合同范本,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共同監制的最權威的范本,本期也邀請相關的專家來為這份合同做一些點評~
合同編號:
天津市家庭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業 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裝飾工程施工地點:
施工內容:
承包方式:
合同總工期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合同總價款(金額大寫);
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材料費________元。(見附表一)
二、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裝飾方案及做法說明一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并經乙方書面確認。
1.2 辦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協調鄰里關系,保證乙方施工時間。
1.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氣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協調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工作
2.1 按照甲方的意圖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并進行現場交底,交甲方進行書面認定。
2.2 乙方指派________(姓名)為乙方駐現場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3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準隨意拆改原有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2.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及環保規定。
2.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三、工期
1.工期延誤
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1.2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設備閑置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
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違約金。
四、工程價款支付開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
工程日期過半,甲方再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
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剩余部分,計__________元。
五、材料供應
1、甲方供應材料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有材料設備表(見附表二)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運抵現場____日內,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則,乙方應按相應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采購的材料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有材料設備表,(見附表三)注明品牌、規格、等級、數量、單價和總價,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如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材料設備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變更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簽訂變更單(見附表四)后方可進行該項目施工。凡私自與施工作業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七、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
1.1 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為依據,以《天津市建筑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質量評定標準。
1.2 乙方應認真按照約定技術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如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竣工驗收與保修
2.1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單(見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驗收單七日內驗收,在驗收單上簽字。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驗收,超過七日的視為竣工驗收已被確認。
2.2 雙方約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 雙方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2.2和2.3款的內容過多可另加頁)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或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承擔違約責任均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時,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圖紙及做法說明;
3、雙方有關本工程洽商的其他書面協議;
4、補充規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可根據需要確定合同副本的數量,雙方約定 (簽字、鑒證、公證)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裝飾工程價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終止。
業主:(簽章) 承包方: (公章)
注冊地址:
住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公)證單位: (公章)
經辦人:
鑒(公)證日期:
年 月 日
目前天津市場上絕大多數裝修公司于業主簽訂的合同就是上述的《天津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JF-2005-011),是目前天津市廣泛實用的合同范本,但是其中也包含了一些容易引起業主與裝修公司糾紛的小問題,需要業主進行補充,本期我們有請裝修專家來為我們點評~
一、合同第四條甲方工作中4.2規定:甲方應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用于施工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專家點評:在這條規定中,已經說明了甲方提供的水源、電源和供暖是用來給甲方家庭進行裝修所用的資源,但應該再補充一點,如果工人師傅在施工的同時也在室內居住、做飯、生活并且使用的電器都是功率比較大的,這樣的電器耗電量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而這個費用就應該注明由施工方來承擔。因為個別時候工人會把業主的家當成一個臨時居住甚至是聚會的地方,白天都去別處干活了,這里只留下一兩個工人師傅在干活,而晚上又都回到這里吃飯和居住,那樣的話肯定會損耗非常大,所以這條應該明確規定一下,是否有居住或做飯以分清責任。
二、合同第十條工程驗收中10.4規定: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而10.5規定: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單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專家點評:以上的10.4中片面地忽略了甲方在實際中的情況,而是強行規定如果甲方入住即為驗收合格,但如果施工質量確有問題,而施工方拖延不管修理,并且甲方又有特殊情況必須入住,在這條規定下,就只有甲方默認為驗收合格從而忽略了甲方的合法權益。
而上面的10.5中如果“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中有明顯偏向施工方的條款,甲方不認同從而不簽訂協議的話,也就是要以10.4來處理,即為驗收合格,也就是損害了甲方的權益。
三、合同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中11.2規定: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專家點評:工程過半中的墻、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沒有明確的規定是什么內容,從字面意義來理解的話是將墻面的膩子層刮完并且打磨完畢,不刷墻面漆之前算工程過半,但這時候瓦工還沒有進場干活,不過在實際中很多時候都是瓦工剛剛進場,墻面剛剛刮完一遍膩子就算工程過半了,這樣的話對甲方就有點不太公平了,所以建議在合同中把工程過半的情況再次明確一下,尤其是瓦工和油工方面。
四、在合同中沒有對工程量的變更做明確的規定。如果個別施工方想利用價格讓業主簽單,而在工程量方面先少報,再按實際工程量計算的話,就會讓業主受到額外的損失。所以專家認為應該在合同中補充一條,如果因為施工方的原因增加的工程量應該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一般建議在5%左右為合理,對于超出的部分業主應該有權力拒絕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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