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20
在當下的中國,至少購買一套房子已經是一種家庭標準。這兩年房市遇冷,雖然大城市的房價依舊居高不下,并且還在持續上漲中,然而二三線的城市卻由于房屋庫存過多的問題,房價不斷下跌。前段時間,冷清的房產市場由于房屋70年使用權產權問題再次備受關注。人們紛紛在討論,當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的產權歸屬改何去何從。
70年使用權介紹
中國的住房土地使用權70年產權出現是起因于在1986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而從此后,中國的土地使用權才可以轉讓交易。而當時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為70年,主要是學習香港,當時香港的住房土地使用權是99年。這應該是當時的一種權宜之計。也就是說,按照當時立法意圖一是不改變土地的公有性質,使用權有年限,否則為永久產權,公有土地的性質也就改變;二是要讓土地使用權能夠可轉讓與交易,否則完全公有產權的土地是無法轉讓與交易。也正是有了這個法律之后,中國深圳才出現第一塊有70年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交易。所以,中國的住房土地使用權的70年產權,假定要如何變更也應該是在2056年之后事情了而不是現在。
法律條文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但“自動續期”該如何續期,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關實施細則。
各方觀點:
關于續期的費用,有三種觀點。第一種意見認為,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續期時出讓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第二種意見認為,應當按照申請續期當年縣級政府確定的土地基準價減去初次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第三種意見認為,續期應該免交出讓金,或者只支付換證工本費。
以上就是對于70年使用權由來、相關法律條文以及各方觀點的介紹。前陣子由溫州房子產權到期的糾紛只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引起的,并不對房屋產權制度產生影響。一切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為準。雖然現在為止,國家尚未有詳細的規定,但不久的未來,國家一定在保證人民大眾利益的基礎上給出妥善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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