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21
購買期房相信是很多人的一個選擇,因為期房雖然存在一定的風險,但是因為其顯而易見的價格優勢,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期房。期房雖好,但是由于其本身的一些定義,使得期房在購買的時候會有一點風險。那么接下來,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在購買期房的時候應該要注意的一些事項,讓我們能夠更好,更安全,更有保障地購買期房吧。
購買期房應注意事項
認真查驗相關文件
(1)查驗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是否合法。
(2)查驗開發建設的手續是否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查驗開發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并核實自己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上所載的房屋棟號范圍內。
注意定金條款
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一般要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擔保法》規定,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能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定金合同以實際交付之時成立,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屆時若購房者履行不能,要承擔定金罰沒的風險。
區分定金和預付款
預付款也是預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質與定金完全不同,預付款是總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擔保購房合同能夠順利進行的一種擔保形式。如果購房者在買房時預先支付的是預付款,就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注意購房合同中的面積
期房最大的特點就是在預售合同簽訂之時,房屋所有權并未現實存在,有關房屋狀況只能體現在圖紙上,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筑面積和竣工后現場實測的建筑面積常有誤差;而預售面積的價格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筑面積來計算的。在此,購房者最好能與開發商協商,盡量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套內面積。
注意購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
根據法律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購房者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不可抗力等有關免責的條款給予高度重視。一般來說,購房合同示范文本中會約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責條款。
對開發商產權證辦理義務的約定
在期房糾紛中,很多糾紛產生于房屋產權證發放期限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常用的借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理。但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對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產權證。
總結:小編在上文中為大家介紹了有關購買期房的過程中,我們應該要注意的一些事項。一般來說,我們在購買期房的時候,最應該關注的就是房屋開發商的一些情況。其中我們需要關注的就是開發商是否有相關的合格證書,這類合格證書能夠讓我們在購房的時候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其次我們就是要對合同中的一些條款認真地了解,因為很多時候很多商家都會在我們的條款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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