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19
眾所周知,如今房地產可是被炒得非常的火熱,那么各地人民政府和市委也是根據這一情況,避免那些炒房者過于瘋狂,制定了一系列的限購政策,那么每個地方出臺的政策都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同,我們今天就以廣州為例,給大家介紹一下廣州限購的政策在2011年又出臺了哪些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嚴格執行限購限貸政策
嚴格執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購政策,即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嚴格執行現有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即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
積極推進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增大用地供應力度。調整土地供應結構,根據市場需求,加大住宅供地比例,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中予以安排。土地公開出讓時,采取競配建、競自持等多種方式有效控制地價快速上漲。
三、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監管
加強商品房價格監管,引導開發企業理性定價,繼續對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現房銷售價格實行價格指導,對不接受政府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或不予辦理交易網簽備案。
對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房銷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并進行銷售,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備案價格對外銷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不得進行預售、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任何價金。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蓄客集中開盤、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緊張氣氛等手段進行促銷,不得明示或暗示房價即將上漲升值等誤導消費者,禁止虛假廣告宣傳。
嚴格貫徹執行房地產中介管理有關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應依法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中介服務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利用虛假信息等進行欺詐、不得捆綁、強迫其他服務和收費。
四、嚴肅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規劃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治理,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閑置土地,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信息廣告服務機構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各類交易欺詐行為。
以上小編給我買的大家所介紹的就是關于2007年廣州這個地區限購政策的一些相關的了解,那么對于購買房子,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些事情。購買的途中一定要走法律的程序進行辦理,這樣的話對購買房子的人和物主都是非常有好處的出了問題大家可以妥善的用法律的途徑去解決,希望咱們的介紹能夠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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